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制度须要纳税人遵循规定的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那么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表现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本文将围绕这个疑问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为您解析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里明确规定了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标准即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表现并非一律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该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这里明确规定了对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不予处罚的情形,即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后,理应先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由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税务违法表现轻微并及时纠正,木有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这里规定了税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有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形下,不予行政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应该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里规定了对于应该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在具体案例中,也存在不予处罚的情形。如案例二所述,XX服饰店逾期报告银行账号,税务机关并未对其予以处罚。这可能是因为XX服饰店的逾期行为属于税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不存在造成危害影响的情形,或其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于是不予行政处罚。
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不予处罚的法律规定主要涵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有造成危害结果的;二是应该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三是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后,理应先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再由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于税务违法行为的宽容态度,鼓励纳税人自觉遵守税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同时纳税人也要充分熟悉这些法律规定,避免因逾期办理税务登记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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