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未逾期是否需要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规定,企业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法是指在企业还没有发生坏账损失的款情况下,根据可得到的分析信息对可能发生的可收回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据此计提合理的年度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法是一种风险敏感的公司计提方法,重点考虑企业在未来的产生的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具体信用风险和坏账风险。
首先,企业应对应收账款的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评估的处理指标包括客户的资产信誉和信用记录、行业状况、经济环境等因素。在评估的检查基础上,可以对不同类别的账面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根据各组的价值信用风险水平确定相应的金额坏账准备率。
其次,对于各类别的期末应收账款,企业需要根据过去的预计经验和专业判断,估计可能发生的其他信用损失。这个估计应该包括已经发生的账户坏账和未发生的应收款坏账,以及可能会出现的核算具有潜在信用风险的科目客户。对于可能发生的余额坏账损失,企业需要在损失发生之前提前计提坏账准备。
最后,企业需要不断监控和调整坏账准备的减值数额。一方面,在应收账款的变化回收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回收情况对坏账准备进行修订。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及时更新对于不同类别应收账款的我们信用风险评估,根据最新的逾期信息对坏账准备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比例是,企业计提的谨坏账准备不能低于根据上述评估所得到的无法计算结果。如果企业在评估和计提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或者主观性较大的了行为,会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对企业的收回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产生不利影响。
所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是法律行业的因此一重要工作,通过合理评估和计提坏账准备,可以提高企业对信用风险的报表管控能力,保护企业的备抵经济利益。同时,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采用要求,保持准确和真实的那么财务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下面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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