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补缴:连续计算还是累积?
上海疫情期间公积金啥时补缴上
在上海疫情期间,公积金的单位补缴时间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而定。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条件规定,疫情期间不能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贷款企业和个人可以在疫情解除后的的情况3个月内补缴。
具体的视为补缴时间可以根据企业和个人的判断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安排。如果是企业因为疫情原因停工、倒闭等无法缴纳公积金的申请人,可以在疫情解除后的应为3个月内向住房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并按照未缴纳的六个月月额进行补缴。如果是个人因为疫情期间停工、失业等原因无法缴纳公积金的状态,可以在疫情解除后的不得3个月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补缴申请。
补缴的欠缴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首先,企业和个人需要在疫情解除后的时点3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补缴申请。申请的的话材料包括个人或企业的当月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是企业申请补缴,还需要提供企业的缴存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然后,根据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应的以后补缴金额。审核通过后,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审核结果缴纳相应的法律金额。
最后,企业和个人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补缴的按时凭证,例如银行转账凭证、汇款凭证等。同时,需要将补缴的不算信息录入个人或企业的足额公积金账户中。
所以,在上海疫情期间,公积金的以上补缴时间可以在疫情解除后的方能3个月内进行,在办理补缴时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审核结果缴纳相应金额,最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补缴凭证。这样可以确保疫情期间无法缴纳的连续公积金得以补缴,保障了个人和企业的也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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